济宁“黑老大”张波覆灭记:血腥垄断、杀人如杀鸡30岁被判死刑

  济宁是一个美丽而安宁的城市,人们生活在这个小城市中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宁静和平的。然而,在过去的几十年中,这个城市也曾经历了一个不为人知的黑帮帝国,它由张波这个“黑老大”掌管。

  张波的家庭出身并不富裕,他的童年时光在农村度过,但他很早就察觉到了机会,他开始在本地区的湖砂市场上做生意,并很快发现能够最终靠控制市场的手段来获取更多的利润。

  他以卑鄙的手段控制当地市场,企图通过暴力、威胁、贿赂等手段牟取暴利。为维持自己的地位和势力,张波采取了各种黑社会手段,使得人们在听到他名字时就会闻风丧胆。

  2014年二十多岁的张波整天不务正业,最初是帮助别人讨债为生,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,经常把欠债人的家属逼得无路可走,殴打他人更是经常发生的事情。

  随着时间的推移,张波在当地的影响力慢慢的变大,很多人都知道他催债、打架十分厉害,与电视中的“黑帮”无异,甚至还与自己的同学、朋友组织了一个黑社会团体。

  不过,这样的名誉和地位并没有让张波满足,他向往更强大的势力,于是便将目光瞄准了微山的湖沙生意上。

  但张波却不管不顾,在没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下直接开采湖沙,甚至还与同行发生了冲突。不过,张波是以黑道出身,所以和对方谈判、斗殴一场后,便顺利拿下了微山的湖砂生意。

  2014年,在评审改制企业顾问费中,存在联合体中标不支持产业体系调整、貌似服务不易量化等方法形式的考察过程,致使对企业改制顾问费的规范管理和监管存在缺陷。

  济宁黑老大张波便借此机会打着顾问公司之名敛财。据警方介绍,张波自称是一家济宁市顾问公司的董事长,他与另一家上海企业联合投标参与了该制企业顾问费用的评选,并以高质量服务为噱头成功中标。

  警方介绍道:“实际上,这个公司根本就不存在,由张波私自编造并打着顾问公司之名实施欺诈行为。同时在获得中标资质后,他还不断向获得中标权的改制公司进行暗示,让对方在后期的企业改制过程中将自己推荐上去,以此达到牟取私利的目的。”

  企业改制过程中张波充当了企业顾问,并以帮企业实施改制、推荐能够为公司可以提供资金、技术等资源的合作单位为由,纷纷向企业主和厂长行贿。

  通过面谈、电话等各种方式,张波就企业合作的各种事宜意图获取各种不正当利益,给多位企业负责人行贿达360余万元。

  在2015年,涉及济宁黑老大张波和其手下成员在济宁市中心商圈行凶造成2人重伤的事件。据了解,这次事件发生在济宁市中心的一家商铺门口。

  当时一名店主和其家人在店门口整理货物时,突然被一伙暴力犯罪分子冲上来,使用工具殴打并威胁其交出现金。其中店主的妻子还遭受了枪击,致使其受伤倒地,需要紧急送往医院抢救。

  根据目击者证言和警方调查,该力事件事前就被济宁黑老大张波个人牵头策划,张波和其团伙曾经多次骚扰该商铺,并要求该店支付保护费。

  当商家方面拒绝支付后,张波指使手下人在商铺门口实施了这次极端暴力行动。警方在不断的排查和抽丝剥茧中,成功破获了这起事件。

  威胁是他们常用的手段之一,如果有人举报他们的事情,张波会派人去恐吓举报者,并向他们传达一个消息:如果你不好好干自己的事,你的下场会跟你之前见过的那些人相同。

  济宁市市中区发生了一起特大的抢劫案,一名货车司机沿着机场路行驶时,被一辆黑色轿车逼停,被四名抢劫者冲上货车,强行抢走了八箱红酒,价值约人民币30万元。

  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,抢劫案很快被破,其中一个主要嫌疑人就是济宁黑老大张波。据证人交代,张波是该案的主谋,他曾经购买过一辆黑色轿车,这辆车就是这次抢劫事件中所使用的车辆。

  该案最早的发现是由一名货车司机报警,称自己被逼停,车内被四名抢劫者抢走了八箱红酒。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,通过对现场留下的痕迹、物证等进行勘查,确定了案发时间和地点。

  同时,警方利用街道监控视频找到了涉案轿车的痕迹。在经过对现场和监控视频的仔细分析后,警方逐步锁定了嫌疑车辆,识别了车辆所有人为一名叫靳某的男子。

  靳某受到警方的讯问后供出了自己参与了案件,确切说是被张波指使,策划组织了这次抢劫行动,靳某所提供的重要线索引出了案件中的一个核心人物-济宁黑老大张波。

  随着调查的继续深入,公安机关逐渐梳理出了这个案件的主要嫌疑犯线索。对于张波所涉及的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也陆续找到了证人出面供证。

  在这些证人的协助下,警方成功锁定了张波本人和一些犯罪分子,抓捕现场警方当场缴获了抢劫所得的八箱红酒以及一批作案工具。

  贿赂在黑社会常用于打通关系,但是张波并不会打贿赂的主意,他认为贿赂会削弱自己的权威,因此他不会轻易承认别人在黑帮圈子中排位高于他,除非他真心认为那个人是更强大和具有实力的。

  随着法制水平的提高和社会意识的觉醒,济宁市的居民也慢慢变得发现,这种黑色金融环境和套路生意非但不能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,更破坏了凌驾于其上的社会秩序。

  反黑组织的主要力量都是一些有志之士组成,他们是济宁人中最坚定的力量,认为城市需要有一些人来维护良好的宣传环境和正常的秩序,因为治安对于城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
  警方长期跟踪张波,经过搜集证据,他们获悉了他的大部分行踪,并决定对他展开抓捕。2020年,张波最终被警方抓捕归案,得到了法律的审判,30岁就被判处死刑。

  经过长时间的审讯和调查,警方获得了足够的证据来判决张波,同时警方还锁定了张波所在的犯罪团伙,并最终捣毁了该团伙,这彻底打击了整个团伙的不法活动。

  常言道罪恶的根源同样也是得到彻底清除的,在这起案件中,像张波这样的罪犯并不是孤立的人物,他的行为背后还存在着一个庞大的黑帮团伙。

  整个过程中,警方的调查和努力得到了应有的回报,扑灭了更广泛的黑帮势力。对那些负责“培育”和支持这类团伙的人来说,这一切都是一个警示,警察们不会放过任何犯罪的行为。

  从上述的描述来看,张波最大的一个罪名就是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暗恶势力性质的组织罪,即是指组织、领导和参加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。

  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294条的规定:对于犯本罪又犯其他罪的应当数罪并罚:组织、领导黑暗恶势力性质的组织的……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。

  张波所触犯的刑法不仅比较恶劣,而且影响、危害性都比较大,所以在审判的时候会从重处罚。

  最终,法院以组织、领导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罪、抢劫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采矿罪、强迫交易罪、骗取贷款罪等,数罪并罚判处张波死刑,这个山东济宁的黑老大事件自此告一段落。

  或许很多人会说,早前警方都已经找到了张波的诸多犯罪证据,为何不处罚他们呢?

  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,只有找到完善的证据才能惩戒坏人,这也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依仗,才能准确且合法地打击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