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作解放法院揭露宣判一同恶势力团伙案子

  近来,焦作解放区法院以不合法侵入住所罪、不合法拘禁罪、寻衅滋事罪,数罪并罚,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,其他5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4年10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  被告人秦某、侯某龙等人常常纠合在一同,他们高息放贷并以索要债款为由,选用暴力要挟等手法,施行不合法侵入住所、不合法拘禁、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15起。2017年3月6日16时许,因申某欠被告人秦某告贷未还,秦某带领被告人丁某海等人到申某的婆婆韩某枝家索要告贷,并住在韩某枝家至次日21时许。索要告贷无果后,秦某又指派别人到武陟县申某的爸爸妈妈家及地点村的村委会,用主动手喷漆在墙上喷字并喷乌龟图画进行凌辱,严峻打乱别人正常日子次序。

  2017年12月,因刘某建借被告人秦某、侯某龙款未还,秦某指派团伙成员把刘某建及其爱人带至北山,对刘某建进行殴伤,并往其身上浇汽油欲用打火机点着,要挟其还款。侯某龙还假借自家房子被借主砸、母亲气愤住院等理由,选用要挟、谩骂等手法,逼迫刘某建给自己打了13万元的借单。